关于加强我区地下水资源管理的提案
发布时间:2013-09-23     来源: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

第十一届第一次全体会议提案

总编(2013)第 0014 号 农牧林水类 02 号

案 由: 关于加强我区地下水资源管理的提案

提 案 人:民盟

内 容:

地下水是水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资源供给、生态环境保护、地质安全保障三大功能,社会和自然环境中有着不可估量的重要作用。

我区水资源十分短缺,目前全区缺水10亿立方米,未来十年缺口将达到30亿立方米。全区地下水资源量占全区水资源量的四分之一,全区近一半的供水源于地下水,有些地区的地下水为其唯一水源。但由于近年来的无序开发,局部地区已经出现了持续降落漏斗,地下水位持续下降,对人民群众的生活、生产和区域生态环境产生了较大影响,甚至制约了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我区地下水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地下水超采严重。全区34个超采区年超采量达5亿m3。由于地下水位下降,造成了单井涌水量减少,有的甚至吊泵,造成人畜饮水困难及农田无水可灌、工业无水可用、群众无水可饮,对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生产造成了较大影响。

2、地下水用水浪费严重。一是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不高。大多用水企业缺少节水工艺流程,节水设备差,使用地下水后就将其直接排入废水管道,既造成地下水的大量浪费,又增加了污水处理的工作量。二是农业灌溉水利用效率低下。农业用水的3/4来源于地下水,但由于地下水灌区多为中小型灌区,缺乏节水改造投资渠道,造成井灌区节水效果非常有限。三是城市自来水漏失率高。由于城市管网建设投入不足,一些管网年久失修,跑冒滴漏现象十分严重,有的地区管网漏失率竟高达30~50%。

3、地下水资源管理粗放。一是农业灌溉井基本处于无人管理状态。目前我区有关部门的新增灌溉项目,很少履行水资源论证审批程序,部分新打农灌机电井也没有经过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而现有的部分农业灌溉井也基本没有纳入正常的水资源管理范围。二是矿区疏干排水尚未得到有效监管。据估算,目前采掘业疏干排水量约为6亿m3,但目前水行政主管部门尚未对采掘业疏干排水进行有效监管,造成疏干范围、疏干水量等基本是企业自己决定,同时也造成疏干水回用率偏低。三是凿井管理非常薄弱。由于缺乏审批和疏于监管,全区借用资质、无资质打井现象比较严重,不经审批打井现象更是非常普遍。四是缺乏必要的监控手段。全区现有地下水位监测井835眼,由于密度过低,无法准确监测全区地下水动态。目前的农业用井、疏干排水井等缺乏计量设施,造成无法准确计量其取、排水量。

为此,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尽快出台《内蒙古自治区地下水管理办法》。建议自治区尽快出台《自治区地下水管理办法》,对地下水双指标控制、凿井管理、农用井管理、超采区管理、采掘业疏干排水、疏干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机构及经费保障等内容予以强化和细化,罚则要具体,可操作性要强。

2、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明确各区域可利用地下水量、地下水位控制指标,在地下水可利用水量中,明确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量,在总量控制的基础上,再实行各行业使用地下水总量控制指标。要加快超采区封井和替代水源工程建设。

3、全面加强节约用水工作。建议加快“四个千万亩”工程井灌区节水改造步伐。提高全社会节水意识,加快推进工业、城镇节水步伐。加强疏干水、再生水、劣质地下水利用,并将其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和管理。

4、进一步加强行政管理。要求各部门新增有效灌溉面积的项目,必须履行水资源论证审批程序,对现有农业灌溉井,要逐步安装计量设施,纳入正常的水资源管理范围。建议严格凿井资质管理,并对凿井队伍进行清理整顿,强化凿井市场管理,凿井必须由有管辖权限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复后,由有资质的凿井施工单位进行施工。

5、开展地下水资源功能评价。建议对我区重点地区地下水资源进行功能评价,对区域地下水资源可持续性进行区划,使之成为地下水资源评价、管理和调度的必要基础,使地下水资源达到优化配置、物尽其用、用之合理的目的。

6、加强地下水监控和污染控制。建议建立健全地下水环境监管体系,完善地下水环境监测网络,形成地下水环境监测评价体系和信息共享平台;制定地下水污染防治应急措施,形成地下水污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技术储备体系;严格控制污染地下水的城镇和工业污染,控制农业面源对地下水的污染,加大地下水污染防治投入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