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
第十一届第一次全体会议提案
总编(2013)第 0013 号 农牧林水类 01 号
案 由: 关于解决好我区生态移民后续产业问题的提案
提 案 人:民盟
内 容:
随着生态移民的深入推进,牧民不得不离开祖祖辈辈生活的土地,进入城镇寻求新出路。期间,党和政府投入大量的人力和物力,扶持移民进驻城镇。但因文化差异和缺乏社会需要的劳动技能,收入来源极为单一,不少牧民生活相当困难。其中,最为主要的就是后续产业问题,多数牧民面临产业选择艰难或个体经营困难,这也是生态移民工作中的最大难题,是今后一个时期牧区政府和决策部门需要认真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对此,除了政府的移民住房、草牧场补贴、转移技能培训等移民安置政策外,还要对症下药,为少数民族地区生态移民设置一道“后续产业安全网”,从根本上长久地保持移民生活安定,使移民“留得住、稳得住、能致富”,争取生态恢复和牧民群众生活富裕“双赢”。
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1.设立生态移民第三产业扶贫基金,从资金上大力支持牧民从事第三产业,解决进城生态移民后续产业困难。牧民搬迁后三年左右时间在经济、文化、社会、心理等方面面临贫困和一系列不适应问题。对此,政府应当设立生态移民第三产业扶贫基金,帮扶牧民解决商业房屋租赁、经营设备购置等费用,从资金上扶持每户生态移民过渡期(3—5年)贫困,扶持牧民经商,实现产业转移。
2.大力发展乡镇企业、民族特需商品生产企业,以特色产业带动就业,解决生态移民第二产业就业困难。在大中型企业员工招聘条件较高,牧民聘用率低的情况下,开辟乡镇企业、民族特需商品生产企业就业岗位是解决生态移民第二产就业困难的有效途径。乡镇企业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企业与牧民离得很近。对此,政府要立足地方优势资源和特色产业,大力创办和发展乡镇企业、民族特需商品生产企业,从贷款优惠利率政策等方面给予企业更多的帮扶,努力实现每个旗(县)有一个民族特需商品生产企业、每个苏木镇有一个乡镇企业的目标,吸纳更多的牧民实现就业。
3.围绕民族特色产业,大力发展家庭手工业,做大、做强生态移民后续产业。在牧民当中,有不少蒙古族地区传统的家庭手工业能手,在制作革囊、毛绳、皮绳、皮桶、皮衣、马靴、马鞍、账房用品、奶食品和皮革加工、刺绣等方面有着一定功底。对于这些牧民,政府应当有组织地进行专业培训,通过资金帮扶和市场运作,尽快形成家庭手工业发展模式,以手工业带动牧民就业。
4.成立生态移民劳务公司,拓展牧民就业渠道,推进生态移民后续产业稳步发展。在人口密集的移民进入城镇,成立生态移民劳务公司,有针对性地为当地企业提供劳务服务,形成“牧民+企业”共建模式,涉及绿化管护、道路保洁、家政服务、物业管理、环卫保洁、食品加工等,并与企业和物流园区协调安置指标,洽谈长期劳务合同,争取让更多文化层次较低、无一技之长的牧民捧上劳务公司的饭碗。
5.政府将生态移民后续产业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生态移民后续产业专题会议,围绕生态移民的后续产业存在问题进行讨论、专题议政,部署工作。成立生态移民后续产业工作领导小组,从组织上保障牧民后续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