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28日政协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16年1月22日至28日在呼和浩特举行。
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君,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巴特尔等自治区党政军领导同志出席会议并参加联组讨论,共商自治区改革发展稳定大计。自治区党政有关领导同志听取了委员大会发言。与会委员不负众望,不辱使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履行协商议政责任。
会议审议通过了任亚平同志代表政协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所作工作报告,以及常海同志代表常务委员会所作的提案工作情况报告。与会委员列席了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认真听取并讨论了巴特尔同志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讨论了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及其他报告,讨论了《内蒙古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对过去一个时期自治区的发展成绩、党委政府的施政成效、法院检察院的司法成果表示赞同,对今后五年和今年的各项安排部署表示拥护。
会议认为,“十二五”是自治区发展史上攻坚克难的五年。自治区党委、政府审时度势,完善思路,明确定位,强化应对全球金融危机和经济下行压力的举措,诸多领域的发展水平都上了大的台阶。过去的一年是成效卓著的一年。自治区党委、政府团结带领全区各族人民,坚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各项决策部署,特别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我区时的重要指示要求,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应对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有效推进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实现了“十二五”的圆满收官,自治区发展站在了新的起点。
会议指出,2015年是自治区政协事业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中共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对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视程度、强调高度、指导密度前所未有,制定了一系列重要文件,出台了一系列重要举措,为协商民主建设和人民政协事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引导和保障。自治区政协和广大政协委员因时而动,顺势而为,锐意创新,砥砺奋进,在商以求同中体现职责,在协以成事中展示作为,为自治区“十三五”的发展谋深虑远,为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建设献智出力,发挥了协商民主重要渠道的作用。
会议强调,“十三五”是自治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时期,开局起步之年的工作举足轻重。会议号召全区各级政协组织、各参加单位和广大政协委员,深入学习领会中共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人民政协的新论断、新要求、新规定,不断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自觉和自信,自觉主动向中共中央看齐,向中共中央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与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思路、决策和部署对焦,明确职责,牢记使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内蒙古自治区重要讲话精神,自治区党委九届十四次、十五次全委会议,以及全区经济工作会议和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认真研究自治区改革发展面临的形势与任务,立足新起点,适应新常态,争取新作为,围绕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高效率协商,围绕保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高水平议政,围绕自治区保持既有发展优势、培育新的增长动能高质量建言,向自治区党委政府多献良方实策,为人民群众多谋福祉利益。
会议号召,全区各级政协组织和广大政协委员,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周围,在自治区党委的坚强领导和自治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振奋精神,凝心聚力,扎实工作,勇于担当,继续推动内蒙古政协事业向前发展,为确保自治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顺利开局而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