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18日政协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期间,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认真贯彻大会的指导思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关注民生,积极通过提案建言献策。截至2014年1月16日中午12时,共提交提案841件,其中通过委员办公平台提交提案267件,纸质提案574件,提交提案的委员351人。提案委员会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对收到的提案进行审查。经审查,立案735件,作为委员来信和社情民意信息转送有关部门研究参考106件,内容相同相近的提案作了并案处理。在立案的提案中,委员提案543件,民主党派区委和工商联提案181件,政协专门委员会提案9件,界别提案2件。
本次会议提案内容丰富,涵盖自治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各个领域,集中反映了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性和长远性重大问题,反映了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反映了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待。体现了委员们站在自治区事业长远发展的高度,全面贯彻“8337”发展思路,切实反映社会各族各界群众意愿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围绕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等方面,共提出提案304件。主要内容涉及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产业结构调整、城镇化建设,“三农三牧”、科技创新、区域协调发展、生态文明建设。主要建议有: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建立公共服务,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加强金融监管,防范金融风险;优化资源配置和产业布局,解决产能过剩、低水平重复建设问题;加快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加大扶持非公经济力度,释放非公经济发展活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加快自治区创新体系建设;完善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耕地保护补偿和生态补偿,增强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主要农产品稳定增产;加快农牧业科技创新和推广,加大对农牧民合作组织、农牧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和产业龙头企业的政策扶持,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科学编制城镇化发展规划,注重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和维护农民利益;完善科技投入管理制度,提高经费使用效率;加强环境污染治理,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加大对少数民族聚居区和贫困地区扶贫力度,支持特殊困难地区扶贫开发;健全生态环境责任追究和补偿制度,加快资源环境保护法制体系建设。
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共提出提案288件。主要内容涉及教育、文化和体育发展、医药卫生和社会保障、就业、住房、收入分配等。主要建议有:合理布局教育资源,推进教育公平;合理调整农村牧区小学布局,提升特殊教育办学条件和师资水平;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支持民办教育发展;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高文化惠民工程实效;扩大文化消费,推动文化产业发展;重视学校体育,开展全民健身;加强城乡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加大重特大疾病保障和救助机制建设力度;扶持民族医药事业发展,推进中蒙医药立法进程;加强监管和处罚力度,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支持社会养老服务体制建设,应对社会老龄化趋势;加强农牧区社会保障,完善失地农牧民社会保障制度;健全城乡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落实和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完善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退出机制;增强低收入群体持续增收能力,加强对高收入行业企业工资调控。
围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共提出提案143件。主要内容涉及政治法律、廉政建设、人民政协、统一战线、民族宗教等。主要建议有: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府管理效率和水平;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政府投资、政府采购管理,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依法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强化执法监督;预防职务犯罪,严力打击商业贿赂;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八项规定,力戒空谈,反对浪费,勤俭办一切事业;完善社区服务体系,加强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培育和发展公益性社会组织,大力发展慈善事业;加强社会治安、安全生产管理,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突发事件管理机制;加快实施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缓解城市交通拥堵;突出政协界别优势,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理论研究和制度建设;加强少数民族干部、科技人才培养,促进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宗教界人士合法权益,发挥宗教团体和宗教人士积极作用。大会闭幕后,自治区党委、政府、人大、政协办公厅将联合召开交办会,将提案送交有关承办单位办理。本次大会提案截止日期后收到的提案,将由提案委员会及时审查立案,送交有关单位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