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河发源于赤峰市克什克腾旗巴彦查干苏木,至锡林浩特市朝克乌拉苏木而止,全长268公里,全流域面积10542平方公里。其中克什克腾旗境内河流长度为50公里,集水面积701平方公里;进入锡林浩特市境内至锡林河水库段河流长度93.3公里,集水面积3240.5平方公里;锡林河水库以下冲积平原段河流长度为124.7公里,集水面积6600平方公里。根据锡林郭勒盟水文局水文站观测,锡林河多年平均流量为0.617立方米/秒,多年平均径流量为1945万立方米。但近年来锡林河地表径流量逐年下降,2001年—2010年十年间的平均流量为1038万立方米,2011年锡林河水库的入库流量仅为400万立方米,远低于多年均值。特别是目前锡林河水库以下近124.7公里的河流已断流,锡林河水库蓄水量由2004年的1496万立方米减少到2011年的960万立方米。同时城市水源地下水位下降,水库下游河道基本消失。
近年来,锡林郭勒盟加强对锡林河流域及沿河湿地的治理和保护,划定保护区域,不断加大投入,并结合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在锡林河水库库区及保护区范围内实施小流域治理工程及林业工程。但因缺乏资金、项目支持,目前尚未对沿河湿地实施系统治理保护。锡林河源头草本沼泽地面积已由2006年的2平方公里缩减到不足0.5平方公里,并存在开凿机井和牛群采食饮水等情况。
锡林河不仅是当地历史变迁的记录和见证,更是蒙古族草原文化和游牧文明的重要载体,加强锡林河源头及沿河湿地保护可促进蒙古族传统文化的保护和传承。锡林河是锡林浩特地区最重要的水源地和沿线居民的主要取水点,锡林河的水资源状况直接关系到锡林浩特地区农牧业生产、生态建设和居民生活。锡林河源头及沿河湿地位于浑善达克沙地,是沙地植被赖以生存的重要水源,如果湿地消失、沙地水源断绝,将对现有的京津风沙源治理成果形成冲击,甚至出现进一步沙化现象,对首都北京乃至整个华北地区的生态环境产生影响。因此,加强锡林河源头及沿河湿地治理保护工作至关重要。
锡林河属跨地区河流,建议由自治区牵头,由锡林郭勒盟和赤峰市共同组织实施锡林河源头及沿河湿地治理保护工作。为此,提出几点建议:
一是划定锡林河源头及沿河湿地保护区范围,制定抢救性保护地规划。建议由自治区水利厅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水功能区划》的相关要求,划定克什克腾旗和锡林浩特市的保护区域,由两地聘请水利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对锡林河源头及沿河湿地进行全面勘察、科学论证,根据划定的保护区域,分别制定保护治理规划,并实施保护治理工程。
二是加大资金扶持和项目倾斜力度。自治区相关部门应针对两地经济相对欠发达的实际,安排专项资金,并在争取国家相关项目方面给予优先支持。锡林郭勒盟、赤峰市根据财力情况逐步加大投入力度,尽最大努力做好湿地保护工作。
三是制定源头及上游水资源合理利用办法。由自治区水利部门牵头,组织克什克腾旗和锡林浩特市协商制定合理利用源头及上游水资源办法,两地按照可持续利用的原则,统筹安排生产、生活和生态用水,做到上下游兼顾,防止因上游过度开发利用水资源,致使下游河道来水减少甚至断流。同时,按照保护优先的原则,在源头湿地植被保护和旅游开发等方面制定科学规划,进行合理的保护和开发,杜绝破坏湿地植被和源头生态系统现象的发生。
四是建立健全湿地保护治理工作长效机制。建议自治区相关部门在指导两地编制湿地保护治理规划的同时,对需要两地重点落实的长远措施提出明确要求,推动两地逐步建立湿地保护治理工作长效机制。逐步对保护区内的牧民进行限期搬迁,并禁止在保护区内建设饲草料基地和开凿机井。加大资金、人员等投入力度,确保各项治理措施有效落实。
发言人工作单位和主要职务:锡林郭勒盟政协主席
主题词:锡林河 源头及湿地 治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