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 第九届第三次全体会议提案 |
案 由: 当务之急是要依法保护和恢复草原生态平衡的提案 审查意见: 建议交农牧业厅研办 提 案 人: 常国 内 容: 草原作为一种重要的生产资料为我区畜牧业发展做出了极大贡献,同时草原对维护陆地生态平衡更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改革开放以来,草原畜牧业生产取得了长足发展,人们对草原生态问题重要性的认识也在逐渐提高。但是,长期以来,由于不合理利用以及管理不力,草原退化问题非常严峻。草原生态环境持续恶化,不仅制约着草原畜牧业发展,影响农牧民收入的增加,而且直接威胁到国家生态安全。因此,遏制草原生态环境继续恶化,保护和恢复草原生态平衡,已经成为当务之急。 科右中旗好腰苏木新艾里位于闻名遐迩的科尔沁草原腹地,岁月沧桑,人们渐渐地发现,生态危机就在我们身边。这里,曾经是一望无际水草丰美的草原,如今已被人为开垦成荒漠沙滩,肥沃的草场被黄白色的盐碱所覆盖,沼泽中唯一留下来与河水做伴的植物是蒲棒。 2004年秋收结束后,新艾里的人们发现近万头(只)牲畜将无草可食,寒冷而漫长的冬天在考验着他们的生存,草原环境的破坏已成为一场灾难,正阻碍着新艾里经济的发展,蚕食着新艾里十几年来取得的成就。 新艾里嘎查由三个自然屯组成,一千多口人,是一个以牧为主,农牧结合的村屯,现有大小牲畜存栏约1.5万头(只),其中,大畜占存栏的一半左右。然而,草原资源的匮乏,以及近十几年垦荒种田的高压,使草原生态环境受到严重破坏,脆弱的畜牧业可持续性发展的潜力,受到了严重的威胁。 造成草原荒漠化的主要原因: 农村第二轮土地承包工作开始以后,新艾里也同其他村屯一样落实了"农村土地承包期再延长三十年不变"的政策、措施和法律法规所涵盖的内容。但是,在实施过程中,实际情况与政府规定存在着较大的差异。一是亩数的计量违反国家法定计量单位,一千平方米为一亩,这样政府规定的每人口八亩,实际成了每人口十二亩,仅这一项,新艾里嘎查就多开荒5000多亩。二是机动地没有严格控制在"总耕地面积的5%"以内,而是任意扩张,并成为嘎查经济收入的重要来源。三是随意对外租赁土地,助长了滥开乱垦的势头。四是掠夺式经营,过量使用高浓度的化学除草剂、化肥等生产物资,使草原多年生长的优良牧草的数量 大大减少。五是政府职能并没有阻止荒漠化的进程。草原畜牧业生产水平的高低受气候、草场状况、家畜品种、饲养管理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其中草场状况是重要因素之一。没有优质的草场就谈不上稳定、高产的畜牧业。面对困难,科右中旗好腰苏木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在草场建设方面也采取了退耕还林(草)措施。然而,就这项工程在新艾里的实施情况,却令人失望。2003年春,好腰苏木政府和科右中旗林业部门与新艾里嘎查各家各户签订了每人口退耕还林(草)一亩地的合同。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和配合下,建成了一片人工草场。然而,由于产权管理上的不明确,最终使一片天然草场变成沙地。植树造林也是投入少,管理差,任其自生自灭,草原生态环境破坏和恶化的趋势仍在加剧。 对经济发展的危害 从近期来看,扩大开垦虽然满足了一些人的需要,甚至使少数人获得了丰厚的回报。但是,从长远看,不仅破坏了草原生态环境,而且在很大程度上破坏了人们赖以生存的基础。如今,新艾里再没有可以开垦的草地了,垦荒己迫使绝大部分牧民不得不在面积更小、生产力更低的草原上谋生,拓荒者不得不大量屠宰难以存活的牛羊,导致农牧民收入大幅度减少。 科右中旗好腰苏木新艾里草原生态环境日趋恶化的现象,在兴安盟最贫困的"南三北八"地区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和代表性,必须引起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并列入工作议事日程。 为此,我们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在遏制草原生态环境继续恶化的过程中,我们应积极推进草原家庭承包责任制的成功经验。实行草原家庭承包经营,是党在牧区的一项基本政策。通过草原家庭承包,将人、畜、草基本生产要素统一于家庭经营之中,可极大地调动广大牧民保护和建设草原的积极性。新《草原法》为选一步完善和推进草原家庭承包进程提供了法律依据,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大推进草原家庭承包工作的力度。 二、在遏制草原生态环境继续恶化的过程中,将区域扶贫工作与草原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有机结合起来。要有组织、有计划地对"南三北八"贫困地区的农牧民进行移民,让草原生态得以修养生息。 三、在遏制草原生态环境继续恶化的过程中,应加大执法力度,加强草原监理体系建设。新《草原法》规定了基本草原保护制度、草畜平衡制度,禁牧、休牧制度和禁止开垦草原,禁止在荒漠、半荒漠和严重退化、沙化的草原以及生态脆弱区的草原上采挖植物和从事破坏草原植被的活动等,并对各种违法行为做出明确的处罚规定。各级草原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加强草原监理体系建设,加大草原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乱开、乱釆、滥挖等各种破坏草原的违法行为,巩固草原保护、建设成果,维护牧民的合法权益。 四、在遏制草原生态环境继续恶化的过程中,应挽救正在恶化的草原生态环境。草原建设是生态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公益性事业。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增加对草原保护、建设的投入。同时,鼓励单位和个人投资建设草原。各级草原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政府建立多渠道、多元化的草原保护、建设投入机制,加快草原保护、建设进程,挽救不断恶化的草原生态环境局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