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1月17日)
同志们:
全区政协民族宗教工作座谈会今天开幕了。首先,我代表自治区政协,向参加这次会议的各盟市旗县政协的同志们表示热烈欢迎。向应邀出席会议,并大力支持我们工作的自治区有关委办厅局的同志们表示衷心地感谢。
我们这次会议,是自治区九届政协换届以来首次召开的政协民族宗教工作座谈会。会议的主要内容是,学习贯彻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五十五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如何做好新时期人民政协的民族宗教工作,如何就积极争取各级党委领导和政府支持,在民族宗教工作领域不断提高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质量和水平进行工作交流。目的是通过座谈会,大家共同回顾历史,总结经验,认清形势,把握当前,探索规律,展望未来,进一步发挥好政协的优势,履行好政协的职能,为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维护各民族、各宗教界的团结和社会稳定做出新贡献。下面,我想就进一步做好政协的民族宗教工作,讲四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进一步提高对民族宗教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政治责任感
中国共产党历来高度重视民族工作和宗教工作,在长期革命和建设的实践中,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时代特征和我国民族宗教的实际情况相结合,创造性地探索出了一条符合中国国情的解决民族宗教问题的正确道路,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和宗教理论,形成了现阶段我们党关于民族问题、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维护了国家统一和各民族、各宗教的大团结,巩固和发展了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妥善处理了宗教方面的各类问题,促进了少数民族和民族自治地方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人民政协自成立之日起就设立了民族和宗教工作的专门机构,积极协助党和政府开展民族宗教工作。经过长期实践,人民政协的民族宗教工作已经成为我国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随着国际上的风云变幻和我国经济社会大变革的逐步深入,民族和宗教工作也出现了新的情况和新的问题,人民政协的民族宗教工作也面临着如何审时度势,研究和探讨民族、宗教工作的规律和特点,进一步协助党委和政府做好工作的重大课题。
民族工作始终是事关全局、事关长远的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一件大事。胡锦涛同志指出:“祖国统一,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之福;祖国分裂,民族离乱,是各族人民之祸。”坚决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是我国各族人民的最高利益所在,是我们做好民族工作的基本原则,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有丝毫动摇。首先,它关系到祖国统一和边疆巩固。在我区118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居住生活着54个少数民族。我们有4000余公里的边防线,且绝大部分位于少数民族聚居区。因此,我们讲团结、讲统一,都是以各民族的大团结为基础的。没有各民族的团结,国将不国,我区的改革、发展、稳定也就无从谈起。只有把民族地区建设好,把各族干部群众的爱国主义热情进一步激发出来,共同承担守疆卫土的光荣责任,才能筑起一道坚不可摧的边防长城。第二,它关系到社会政治稳定。民族是历史的产物,各民族之间的差异是客观存在,有差异就会有矛盾。这些矛盾的妥善解决,始终是实现社会稳定中极为重要的一个方面。第三,它关系到经济社会发展。我们讲现代化建设,讲实现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都是指包括所有少数民族在内的整体而言的。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关系到全区如期实现小康目标,影响着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因此,必须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从“以人为本”的高度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紧迫感,把这一具有重要政治意义和战略意义的大事抓好。第四,它关系到全民素质的提高。提高人口整体素质是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基本内容与重要条件。如果不大力推进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不切实提高各民族、特别是少数民族人口的科学文化水平,就谈不上整个民族素质的提高。第五,它关系到挫败西方敌对势力的图谋。在当今世界上,西方敌对势力往往利用民族问题制造事端,一些国家和地区的动乱、分裂大多与民族问题密切相关。西方敌对势力不愿看到一个强大的社会主义中国屹立在世界的东方,总是妄图通过挑拨、离间民族关系作为遏制、搞乱我国的突破口,对我国实施西化、分化的战略图谋始终没有改变。我们只有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民族工作,提高解决和驾驭民族问题的能力,有效地处理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依法妥善地处理好民族关系,不断巩固和发展民族团结,才能在复杂的国际斗争中掌握主动权,立于不败之地。我们政协的民族工作者要高度重视民族问题和民族工作,要站在历史发展和时代要求的高度,敏锐把握民族工作的发展变化,把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作为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把关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作为我们的工作重点,为巩固发展平等、互助、团结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实现各民族共同发展和共同繁荣发挥我们的作用。
我区是一个多宗教、多民族并存的少数民族自治区(主要有六种宗教,全区信教群众约有100余万人)。正确认识、分析我区的宗教工作形势,积极稳妥地处理好宗教问题,对于保持宗教长期稳定、促进民族团结具有重大意义。我区素有重视和做好宗教工作的光荣传统。在自治区初创时期,乌兰夫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运用马克思主义宗教理论,从内蒙古的实际出发,创造性地贯彻执行了党的宗教政策,为全国少数民族地区的工作提供了实践经验,得到了党中央的高度评价。改革开放以来,我区认真贯彻落实党在新时期的宗教政策,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了党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开创了宗教工作的新局面。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正常的宗教活动和宗教团体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障;依法加强了对宗教事务的管理,宗教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及时稳妥地处理了宗教方面出现的问题,坚决打击了利用宗教进行的非法活动。宗教工作为促进全区的发展,维护祖国北疆稳定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宗教工作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有着很重要的地位。认识宗教工作的重要性,必须着眼于国际国内形势发展变化的大局,立足于我区实际,充分认识到宗教的长期性、复杂性及群众性的特点。江泽民同志指出:“宗教走向最终消亡可能比阶级、国家的消亡还要久远。”社会主义时期不是宗教消亡的时期,那种想用行政命令消灭和发展宗教的做法都是违背规律的,是极其有害的。宗教又是以众多群众信仰为其特征的,信教群众是宗教赖以存在的社会基础。目前全世界信教群众约占总人口的五分之四,我国是信教人数比例最少的国家,而信教群众也约有一亿多人,所以宗教工作的关键就是如何对待群众的问题。中共中央曾经指出:“我们党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当然也包括广大信教群众的合法利益。”“信教群众也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积极力量”。这是我们党同信教群众关系富有感情的也是符合实际的表述。为此我们在处理宗教问题时,既不能简单粗暴,也不能放任自流,而应对具体情况做具体分析。此外,在当今世界,宗教既是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也是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随着世界经济全球化,政治多极化,文化多元化趋势的加速发展,宗教问题更显示出其复杂性。它涉及到社会生活的多个方面,也涉及国际斗争大格局。其中,人民内部矛盾和敌我矛盾往往交错混杂,这就使得宗教问题十分敏感,容易引发事端。大量的事实告诉我们“民族宗教无小事”。我们在处理宗教问题时,必须从大局出发,必须依法办事,既不能浮躁,也不能麻痹。要审时度势,因势利导,讲究方法,牢牢掌握宗教工作的主动权。
当前,我们要把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与做好政协民族宗教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作出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意义重大而深远,反映了党心民心,体现了时代要求,表明了我们党对执政规律的认识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是马克思党建理论的重大创新。我们党所以把执政能力建设放在如此重要而紧迫的地位,是因为我们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又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和考验,这是时代的挑战,是历史的考验。除了国际形势外,就国内情况看,改革开放以来,我们虽然取得了历史性伟大成就,但也面临新的困难和压力。这些困难和压力主要表现在这样几个方面:一是我国仍处在不发达阶段,农村还有3000万人口没有解决温饱,城市上千万人口失业、待业,发展的任务和压力都很大;二是我国经济发展正处在人均GDP由1000美元到3000美元的跨越阶段,世界经济发展规律表明,这是一个利益关系剧烈调整、社会矛盾凸显的时期,各种利益关系处理不当容易引发社会动荡;三是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长期积累下来的矛盾日益突出,许多问题需要探索和解决;四是经济快速发展带来的资源压力加大;五是人们的民主意识、参与政治的意识不断增强,必然要求加快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所有这些都要求我们党不断提高执政能力,以更好地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执政能力的提升是为了更好地体现以人为本。党中央提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提出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这是在对执政规律深化认识的基础上做出的重大决策。
做好人民政协的各项工作,包括民族宗教工作,也是我们党提高执政能力的重要方面。胡锦涛同志在讲话中强调,人民政协事业的发展同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息息相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伟大实践,为人民政协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舞台。人民政协是大有可为的。学习四中全会和胡锦涛同志讲话精神,我们就要紧密联系全区民族宗教工作实际,在认识上有新提高,思路上有新拓展,工作上有新举措,成效上有新突破,把政协的民族宗教工作做得更加富有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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