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政协召开主席会议传达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精神
3月14日下午,内蒙古政协召开主席会议传达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精神。出席会议的有在家的自治区政协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副秘书长,办公厅副主任、助理巡视员、各专门委员会主任、专职副主任列席会议。王占主席主持会议。 全国政协常委、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副主席许柏年传达了贾庆林主席在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上所作的常委会工作报告主要精神以及委员们的讨论情况,委员们对温家宝总理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以及讨论和建言献策情况。 会议就贯彻落实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精神提出了六点意见:一要认真传达贯彻此次会议精神;二要坚持不邂地为实施“十一五”规划献计出力;三要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力量;四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和《自治区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决定》;五要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六要做好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区域经济发展政协论坛第二次年会的筹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