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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动态
许柏年副主席以专家身份参加国务院召开的座谈会 我区东部五盟市正式被纳入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总体规划
12月2日,国务院振兴东北办在北京召开了“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总体规划工作方案”座谈会,国务院振兴东北办的领导同志、东北三省和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的领导同志和部分专家学者共二十余人参加了座谈会。许柏年副主席以专家身份应邀参加了座谈会。国务院振兴东北办宋晓梧副主任主持了会议。
会议明确,根据中央精神,将内蒙古东部三市二盟纳入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总体规划。
会议认为,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总体规划(纲要)是实施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具体行动方案,是东北地区区域规划。规划以五年(2006——2010年)为基本规划期,展望到2015年,对重大问题可以展望更长的期限。规划工作要坚持有限目标,突出重点,注重指导性、约束性和可操作性。
针对东北地区在老工业基地振兴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问题和区域协调发展的客观要求,本次规划的主要任务是:第一,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战略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总体目标的要求,结合东北地区的发展条件,从其历史、现状和发展趋势出发,明确东北地区进一步发展的整体定位,确定区域发展的整体目标和重点,对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做出总体部署。第二,解决东北各省区由于体制限制、资源约束而各自难以解决的宏观任务。围绕规划区内各地区共同关注、单一省区又难以自行解决的重大问题,主要是区域性的基础设施的共建与共享、投资环境的营造、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以及关系到区域可持续发展的重大建设项目等,提出统筹协调发展的思路和布局方案。第三,研究提出促进区域统筹协调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
会议认为,编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总体规划应由国务院振兴东北办、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和辽、吉、黑、内蒙古四省区共同研究制定。为此,成立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总体规划领导小组、规划编写工作组,并成立综合研究组、专题研究组、地方研究组和专家咨询组,开展前期研究和规划编制工作。
会议初步商定,2006年5月拿出规划初稿,公开征询,广泛听取意见。2006年7—8月,修改规划,报批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