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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发挥人民政协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优势和作用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中国共产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全局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是顺应时代发展要求,得民心、顺民意的科学举措,同时也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的奋斗目标。实现这一愿望,需要各级党委、政府和全社会共同努力。人民政协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力量,是党和国家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它作为中国人民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作为实现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作为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有着明显的优势,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肩负着义不容辞的历史责任。
 
    一、思发展之路,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献计献策
 
    发展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是解决所有问题的关键,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物质基础。人民政协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必须坚持把促进发展作为履行职能的第一要务。只有始终坚持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服从服务于党委、政府工作大局,找准加快发展对策,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才能真正履行好政协的职能,在经济建设的主战场上有所作为。
 
    推动社会的发展,需要各族各界人士的紧密团结。人民政协作为爱国统一战线组织,实行“大团结、大统一、囊括一切代表人物”的方针和求同存异、民主协商的原则,把不同界别的力量凝聚在党的周围,可以形成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的良好氛围。人民政协汇集了各行各业的“名流”、“能人”和“专家学者”,是党和政府的“人才库、智囊团”,他们是促进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一支重要力量,是党领导社会发展的宝贵财富。要充分发挥政协人才荟萃、智力密集的优势,多方位、多角度、多层次地为经济建设服务。要积极创造条件,鼓励委员结合当前“十一五”计划的制定,围绕国家和自治区重大经济决策、重大建设项目、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三牧、三农”、人与自然和谐的生态型社会和涉及到群众切身利益等有关问题,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切实当好党委和政府的参谋助手。要增强与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各族各界代表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合作共事的能力,发挥他们在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优势和作用。要充分利用政协位置超脱、联系广泛的优势,积极开展各种招商引资、招贤引智、项目推介等活动,为扩大对外开放,增强经济发展活力作出贡献。
 
    二、举团结之旗,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凝聚力量
 
    团结和民主是政协工作的两大主题,是集中各方智慧,形成伟大力量的源泉,是实现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前提条件,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群众基础。构建和谐社会既要靠民主的方法,更要做团结的工作。在开展政协各项工作中,要妥善协调好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正确处理好人民内部矛盾。面对社会结构的变化和错综复杂的社会利益关系,我们党要实现社会和谐,必须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转化一切消极因素。实现这一目标,离不开人民政协。要发挥人民政协是中国人民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的作用,努力促进各方面的团结。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充分发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重要机构的作用,保证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在人民政协中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为他们参与国是、议政建言创造良好的条件。要发挥人民政协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重要形式的积极作用,利用好在决策前对国家和地方重大问题进行协商的专题民主协商会新形式和反映社情民意工作机制,鼓励人民政协的参加单位和委员个人“充分发表各种意见”,确保各级党政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真正实现最广泛的民主。要认真贯彻落实“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坚持民主协商、求同存异、平等议事的原则,努力营造团结民主的政治氛围,鼓励委员和政协参加单位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并及时把他们的意见建议反映给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维护好他们按照政协章程履行职责的权利,最广泛地促进参加政协的各党派、无党派人士的团结合作。要认真研究当前我国社会结构和统一战线内部出现的新情况、新变化,进一步加强同各方面人士包括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联系,充分体现人民政协在政治上的巨大包容性和组织上的广泛代表性,鼓励他们为促进国家发展、改善人民生活和增加社会财富多贡献智慧与力量。要高举社会主义和爱国主义两面旗帜,加强同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与海外友好人士的联谊,加快同国内各省市的交往和合作,共同为扩大对外开放、开展招商引资活动做好牵线搭桥、协调服务工作。要通过各少数民族中的政协委员,加强同少数民族群众的联谊,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进而实现各民族最大范围的团结。
 
    政协组织的诸多优势和政协工作的不断发展是建立在群众基础之上的,因此我们要最大限度地整合不同的利益群体,要充分发挥各界别政协委员、各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及社会各族各界人士置身在群众中的优势,发挥他们说话办事常常容易被他们所代表的群众接受、效果更加显著的作用,做好他们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他们顾全大局、珍视团结、维护稳定,积极做好联系群众工作,多做统一思想、增进了解、凝聚人心的工作,多做化解矛盾、理顺情绪、排忧解难的工作,为改革和发展减少阻力,增加助力,形成合力,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努力营造团结稳定、民主和谐的社会环境,为巩固和发展民主团结、生动活泼、安定有序的政治局面服务。
 
    三、谋为民之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营造环境
 
    和谐社会是一个以人为本的社会,是各方面利益关系都得到合理协调的社会,更是体现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社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也是人民政协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人民政协必须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穿于履行职能的始终,把“谋为民之举”放在开展政协各项工作的重要位置。这就要求人民政协无论是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还是开展其他工作和活动,都要做到心里装着人民群众,凡事想着人民群众,一切为了人民群众。要在反映社情民意工作中,关心各界群众的利益,尤其要关注和维护困难群体的利益,使他们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要组织政协委员围绕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他们普遍关心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努力帮助他们解决问题。要通过提案反映好农村、牧区、基层、社区群众的安危冷暖,积极协助市委、政府解决好群众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四、行务实之风,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尽职尽责
 
    首先,要牢固树立服务发展,促进发展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第一要务的观点,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多立科学发展之论,多献科学发展之策,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不断提高建言献策的质量。第二,要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效率。面对科技发展日新月异,知识更新不断加快的新形势,政协委员、机关干部都要加强学习,掌握新知识,不断提高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的能力。第三,加强政协自身建设,加快完善履行职能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建设步伐,为推进政协事业的发展,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夯实基础。第四,要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在新的历史时期,人民政协要认真研究和解决工作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按照解放思想、求真务实的要求,进一步开动脑筋,大胆实践,从思想观念、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上除旧布新、与时俱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