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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城乡发展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二、几点建议
 
    统筹城乡发展,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方略,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选择。结合内蒙古的实际,对这个问题提出几点想法和建议。
 
    (一)坚持以人为本、社会平等理念,解决城乡二元结构这个体制性障碍。建设和谐社会,必须坚决贯彻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打破城乡分割的二元结构,为城乡一体化发展提供体制保证,通过体制转换逐步实现农业与工业平等发展,赋于城乡居民平等的就业权、教育权和发展权,建立平等和谐的城乡关系。
 
    要在指导思想上和实际工作步骤上体现城乡统筹发展的原则,尤其是政府的综合部门在制订全区经济社会长远发展规划以及“十一五”计划时,要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统一规划,统一配置资源,统筹安排基础设施建设。要改变重城轻乡、重工轻农的历史偏向;要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和支出结构,增加对“三农”的投入,增加农牧民可直接受益的资金投入比重;要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公正对待农民工,规范企业用工制度,着手研究城乡户籍制度改革;要统筹安排城乡社区建设及文教卫生等社会事业的发展;要统筹城乡生态环境,加强农牧业生态环境建设和农村环境污染防治;要明确统筹城乡发展的责任关键在各级政府。应该建立一套指标体系对城乡经济、社会、生态协调发展进展情况进行监测和考核,防止流于形式和口号化。
 
    (二)提高农业综合生产力是解决当前农业发展突出矛盾的迫切需要,是促进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保障。解决“三农”一系列矛盾和问题,最根本的靠发展,靠改造传统农业,靠农牧业产业化,增强城乡统筹协调的经济支撑力。提高农业综合生产力,是改变我区农牧业抗御自然灾害能力低、土地草原产出率低,劳动生产率低的正确选择。提高农牧业综合生产力,不可忽略以水利为中心的农田草原基本建设。农牧业技术推广体系和农牧业技术推广机构队伍的建设。建国后我国农业发展三次革命(化肥应用,杂交种推广,地膜的应用)的历史和目前调整结构、增加农牧民收入的现实,都充分说明农技推广在农业发展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在今后县乡机构改革中,要特别注意稳定和加强农技服务体系和队伍建设。
 
    (三)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增加对“三农”的投入,是协调城乡发展的重要政策保障。新一轮世界谈判,在农业上主要是对各国补贴保护力度的争论。按我国入世承诺,对农业补贴可达8.5%,现在实际补贴不到3%去年国家财政支出农业仅占7.2%,而其中70%用于大江大河治理和生态建设,农业和农民直接受益的资金投入比重很低。去年农业贷款占金融贷款余额的5.2%,乡镇企业占4.8%,财政金融对农业的支持保护力度很不够。今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中央、省、地市增加对农业投入规定了十多项,但地方落实到位还有很大差距。从我区最近几年对各项农业专项资金的审计情况看,截留、挪用情况比较严重,有限的支农资金没有用到农业上。必须站在构建和谐社会、统筹城乡发展的高度,下决心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在稳定现有各项农业投入的基础上,新增财政支出和国家资产投资切实向“三农”倾斜,逐步建立稳定的农业投入增长机制。要按《农业法》和中央文件要求,对支农资金安排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接受社会、群众和舆论监督。
 
    (四)切实加强和改进农村牧区基层工作,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构建一个和谐的社会氛围。总体上讲,税费改革以后,农牧民负担减轻了,干群关系缓和了,农牧民的生产积极性提高了。由于制约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深层次矛盾并没有从根本上消除,农民还面临许多困难和问题,农村牧区发展还面临许多矛盾和难题,社会不稳定因素还大量存在,维护农村牧区社会稳定的任务仍很艰巨。构建和谐社会,首先要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村民自治组织建设,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服务群众、凝聚人心的作用,发挥村民自治组织协调利益、化解矛盾、排忧解难的作用。要改变传统的工作方法,学会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等方法,依法及时合理的把问题解决在基层,不能把矛盾推到上边,造成群众大量上访。要结合党的政策和时事政治对农牧民群众进行思想教育,要通过乡民道德建设工程和乡规民约的落实,塑造一种邻里团结、互助友爱、尊老爱幼、家庭和睦、男女平等、勤俭持家的人际关系和和谐的村风。农村税费改革以后,由农民负担引发的干群对立情绪和许多矛盾基本消除,对乡村干部是极大的解脱,但他们现在又感到无所事事。要教育引导他们改变传统的工作思路和方法,把主要精力用到促进经济发展、加强社会管理、搞好公共服务、维护农村稳定方面来。要认真搞好农村的政务公开、财务公开,坚持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切实维护农牧民的民主权利。要加强农村牧区的法制建设,开展普法教育,扫除“法盲”,努力做到处理一切经济、社会事务和纠纷依法来办。目前农村牧区贫富悬殊、两极分化现象越来越明显,要关心弱势群众,切实帮助困难群众解决生产、生活问题,逐步探索建立符合农村实际情况的社会保障及卫生医疗制度。要搞好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努力为农村牧区社会稳定营造一种融洽的和谐的社会氛围。
 
    (五)切实把“三农”工作摆在重中之重,加强农村管理体制创新和农村改革创新,为“三农”发展提供组织保证和制度保障。各级领导要坚持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更新领导观念和农村管理观念,针对“三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创新对“三农”的领导和管理模式,要从体制上、机制上和制度上改革创新。要切实转变领导作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弄虚作假,努力降低行政管理成本,增强工作的时效性。要依据资源和市场,引导农牧民调整结构。要引导企业与农民建立公平合理的利益联结机制。龙头企业和农户之间的利益联结方式可以因发展阶段和产业特点不同,联结方式可以多样化,但核心的自愿互利、双赢的原则不能违背。要改变目前有些地方政府工作错位、缺位问题,纠正不作为和不当作为现象。要加大领导和协调力度,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三农”的氛围,共同开创我区“三农三牧”工作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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