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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秀芳委员的发言


——关于加强巴丹吉林沙漠生态保护的建议

    巴丹吉林沙漠位于内蒙古西部,阿拉善盟境内,总面积4.92万平方公里,是中国第三大沙漠,世界第四大沙漠,  以“奇峰、鸣沙、湖泊、神泉、古庙”五绝闻名于世。是“中国最美丽的沙
 
    漠”、“中国最值得外国人去的50个地方”、“中国最值得探险的30个地方”和中国具有代表性的沙漠探险旅游地之一。2005年,国家在阿拉善地区批准建立首个国家级沙漠地质公园,包括巴丹吉林沙漠、贺兰山、居延海等三个园区,其中巴丹吉林沙漠为主园区。由于多年降水量不足40mm,蒸发量却在4000mm以上,持续干旱、扬沙天气发生频繁,加之近年人类活动加剧,载畜量增大,致使土地沙化日益严重,草牧场退化,沙漠湖泊日趋干涸,巴丹吉林地区已成为沙尘暴的主要策源地之一。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起,繁茂草场已被沙漠吞噬,许多牧民不得不退出祖祖辈辈赖以生存的草场,实施转移转产。  日益恶化的生态问题,不仅影响到当地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质量的提高,而且严重威胁着京津地区乃至整个西北、华北地区群众的生产生活和经济建设。
 
    由于巴丹吉林60%的面积位于阿拉善右旗境内,所以建旗40多年来,  我旗各族人民为戍守边疆,以不折不挠的斗志和热爱家乡、建设家乡的饱满热情,  同严酷的生存条件和日益恶化的生态环境进行了艰苦卓绝的抗争。多年的实践经验证明,面对阿拉善地大人少,区域性缺水的实际,大面积进行人工生态建设显然不现实,必须充分发挥大自然的自我修复功能,采取保护与建设并举以保护为主的生态建设思路。以围封禁牧保护生态,以收缩集中调整布局,以转移转产富裕牧民。坚持解决生态治理问题从转移发展上谋求突破,解决农牧业问题从非农产业上找出路,解决农牧民问题在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上下功夫、在减少农牧民上求实效,最终实现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富民效益的“四赢”。按着这一思路,在巴丹吉林生态治理方面我们进行了以下几方面的探索。
 
    一是调整农牧业产业结构,促进草原植被休养生息。为了充分发挥大自然的自我修复能力。我们坚持大面积保护与小范围建设并举,以保护为主,把保护作为最大的建设。而实施保护最直接、最有效的措施是退出牲畜,转移牧民,将放牧区适度收缩,集中到资源和水土富集、各方面条件较好、适于生存发展的地方上来。从而,使恶化的生态环境得以自然恢复,条件较好的地区得到优先开发利用,收缩集中的牧民富裕起来,实现生态的自然有效恢复。同时转变牧民生产经营方式,变牧业生产经营者为生态建设者,改善农牧民生存条件,提高生活质量和水平。通过发展工矿业、生态畜牧业、沙产业、旅游业等措施增加农牧民收入。按照这个思路,我们依托国家、自治区生态项目的实施,采取集中连片、整村推进、区域性禁牧的办法保护生态。除保留边境地区草原畜牧业以外,公益林项目区整体纳入生态效益补偿范围,将覆盖度达不到规定标准的地区纳入退牧还草项目。两项工程的顺利实施,累计使7600万亩草原得到休养生息,草原畜牧业牲畜头数由2000年的38万头(只)缩减为15.2万头(只),  区域生态环境恶化趋势整体得到遏制,局部正在改善,植被覆盖度比2003年提高了5个百分点。同时合理开发利用宝贵的水资源,积极调整农作物种植结构。以退耕还林、种养结合为重点,不断扩大饲草料种植和人工造林、种草面积,实施生态沙化退化区外围锁边工程,共造林种草20万亩,植被覆盖度比禁牧前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达到10%—15%。
 
    二是以人退带动沙退,恢复禁牧草原植被。实践证明巴丹吉林凡是人畜驻足的地域,生态就脆弱,实施封禁保护的地区生态就得以修养生息。我们将1 3个苏木镇撤并为5个,集中建设社会公益事业。在加大撤乡并镇工作力度的同时,我们根据水土、风力、光热等自然资源情况,将条件和基础设施较好的地区确定为生态小区,集中项目和资金加大生产设施建设力度,支持农牧民大力发展舍饲养殖业、草产业和沙产业。全旗舍饲养殖业牲畜头数从无到有发展到11万头(只),饲草料作物种植面积达到4万亩,人工种植梭梭林6万亩、甘草3000亩。为了加速各类生产要素的优化整合,我们坚持工业向有水、电、运等优势的工业小区集中,加快资源转换,推进工业化进程;人口向基础设施比较完善的生态小区、公路沿线集中;劳动力向二、三产业集中,推动生态畜牧业、沙产业和旅游业又好又快发展。累计搬迁转移牧民7250人,随着牧区草场的大面积禁牧,沙产业基地建设取得积极成果,初步形成了300万亩野生锁阳,150万亩野生苁蓉和10万亩野生甘草三大基地,以人退带动沙退,促进禁牧草原植被复壮更新。
 
    三是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解决转移转产农牧民的后顾之忧。近年来,我旗结合退牧还草项目和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的实施,将项目资金捆绑使用,最大限度的发挥有限资金效益。同时我们制定出台了牧区养老保险、鼓励农牧民非农产业就业等七项配套政策,并在实践中不断加以丰富和完善。这样,不仅使退牧还草区域、公益林区生态得到有效保护和自然恢复,而且逐步构建了与我旗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城乡一体的养老、医疗、就业、教育、低保等社会保障机制。在安置途径上,我们将30岁以上牧民全部纳入养老统筹,年龄达到女50岁、男55岁的牧民享受养老金待遇;扶持引导青壮年牧民从事种养业和第三产业;青年牧民经过技能培训向工矿企业推荐就业。旗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将农牧区新型合作医疗范围扩大到城镇居民,实现了人人享有医疗保障的目标,参合率达到94%,其中,农牧民参合率达98%。为了从源头提高农牧民文化素质,我们加大了扶困助学力度,在全面落实“两免一补”政策的基础上,从2006年开始对全旗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行免费教育。出台了搬迁户购房补贴政策,有效解决了搬迁牧民进城购房的困难。积极推进全民低保工程。城乡困难群众实现应保尽保,城镇低保标准提高到每月180元,农牧区低保标准提高到每年1600元。2007年我旗又制定出台了残疾人养老保险制度,并已开始实施。
 
    四是坚持生态立旗,争取社会关注。2006年和2007年,我旗相继举办了两届巴丹吉林沙漠生态保护与可持续发展研讨会,中国科学院院士刘嘉麒、研究员夏训诚、张百平、屈建军等20多位专家出席了会议。在深入巴丹吉林沙漠实地考察和调研后,张百平教授提出了建立“阿拉善生态特区”构想,得到与会专家的充分肯定,并就很多具体问题达成共识。  目前,中科院已将建立“阿拉善生态特区”列为2007年中科院科研咨询项目之首,计划2008年7月向国家提交报告。2007年4月,全国人大副委员长许家璐赴我旗考察巴丹吉林沙漠与腾格里沙漠合拢情况,对我旗近年坚持“生态立旗”战略,实施“封、转、并、退”和“集中连片,整村推进”的办法,创造性实施农牧民基本养老保险,支持农牧民向二、三产业转移转产等各项工作给予了肯定。
 
    巴丹吉林生态问题关系到国家生态安全和地方经济可持续发展,对于保护沙区的珍稀濒危物种,保护物种多样性也具有重要意义,越来越受到中央、自治区及社会各界的密切关注。为更好的保护巴丹吉林的生态,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一)建立巴丹吉林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根据《防沙治沙法》“在规划期内不具备治理条件的以及因保护生态需要不宜开发利用的连片沙化土地,应当规划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实行封林保护”的规定,建议自治区将我旗巴丹吉林2.1万平方公里面积列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将保护区内的人畜退出,使沙漠得以休养生息,自我恢复。
 
    (二)不断完善政策、创新机制。继续坚持“保护与建设并举,以保护为主”的生态立旗方针,不断完善政策、创新机制,在整体布局上建设“三线三区”,在总体目标上实现“两转四赢”。“三线”就是构建巴丹吉林沙漠南缘沙化土地封禁保护、雅布赖沿山和天然灌木林三条生态防线,遏制巴丹吉林沙漠与腾格里沙漠连片趋势;“三区”就是抓好国家生态项目退牧休牧区、天然草原留牧区和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区,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两转”就是依托国家生态项目,引导农牧民有序向二、三产业转移,向特色养殖业、沙产业转产;“四赢”就是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富民效益有机结合,同步提高,互利共赢。
 
    (三)加大宣传、争取支持。加大对巴丹吉林沙漠的宣传力度,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及其他各方面的资金、项目的支持,让更多的人关注和支持巴丹吉林生态建设,使巴丹吉林沙漠的生态问题早日得到有效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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