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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亿吨煤炭基地建设需有可靠资源保障


臧海民委员

    2006年10月下旬,根据曾培炎副总理的有关要求,自治区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组织有关专家对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神东煤炭分公司、准格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现场调查。
 
    神东煤炭分公司,1985年开发建设,准格尔能源有限公司于1986年开发建设,其“生产规模化、技术装备现代化、队伍专业化、管理手段信息化”,已得到温家宝总理现场视察时充分肯定,对建设大型煤炭生产基地及提升全区煤炭工业整体水平很有指导意义,对加强煤炭资源监管和生态环境保护大有借鉴意义。然而,对于这样发展前景广阔、潜在经济效益很大的亿吨级企业,煤炭资源得不到可靠保障。
 
    神东分公司在内蒙境内共有6块井田,矿井生产能力与服务年限均有不同程度的不符现象,后备资源储量严重不足。其中,马家塔矿——生产能力150万吨/年,截止2005年底,剩余可采储量5404.1万吨,到2008年5月全部采完,到目前为止,矿井没有接续,资源亟待解决;补连塔矿、上湾矿及煤炼油项目(包括呼和乌素、尔林免井田)——生产能力4600万吨/年,截止2005年底,剩余可采储量233444.2万吨,剩余服务年限39.5年,矿井井型与服务年限严重不符,比煤炼油项目设计年限少20.5年,比国家规定服务年限少30.5年;乌兰木纶矿——生产能力500万吨/年,截止2005年底,剩余可采储量27274.1万吨,剩余服务年限39年,矿井井型与服务年限不符,比国家规定的服务年限少21年;哈尔乌素露天煤矿——该矿是隶属准煤有限责任公司、国家正式核准的开工项目,于2006年5月18日正式开工建设(其中包括2000万吨露天矿,配套同等规模选煤厂,全长97.8公里铁路专用线)投资90亿元,计划2007年12月投产,目前已完成剥离总量30%,完成设备采购21亿元。然而,目前项目建设用地与地方伊泰集团煤矿资源重叠,导致工程项目建设受阻,严重影响工程进度,很难实现审批时提出的2007年12月投产目标。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大资源特别是整装煤田的规划和管理力度,支持亿吨级煤炭基地建设。生产规模化是提升煤炭作业整体水平的首要条件。由于目前在资源划分上缺乏统一规划,人为分割整装煤田,造成哪个企业都形不成规模,煤炭作业的整体形象和安全状况得不到改善。神东煤炭分公司已形成亿吨级规模,并建成了外运通道,神华煤直接液化项目也将于2007年投资,但公司在内蒙古境内现有资源储量38.8亿吨,开采年限不足40年,限制了企业发展,造成了建成项目的浪费。
 
    哈尔乌素煤矿是国家《“九五”时期煤炭改革和发展纲要》中确立的国家“九五”时期重点建设的煤矿,根据实际需要和地质条件,经沈阳设计研究院及铁道第三勘察设计院多次勘察,最后在哈尔乌素境界外选定了工业广场及铁路专用线的位置,已经由国家发改委核准。为此,建议自治区有关部门加大资源规划和管理力度,特别是整装煤田,应由自治区统一规划管理、一个矿区内由一个企业为主进行开发,以利于为大型煤炭基地建设提供资源保证,使资源得到合理利用。
 
    二、提高煤炭建设资质准入条件和安全门槛,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建议严格资质准入条件和安全门槛,限制低水平重复建设,为具有技术优势和安全条件的企业创造发展空间,推动生产规模化和大型煤炭基地建设。
 
    三、制定全区性征地拆迁、塌陷等补偿标准。建议自治区有关部门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合理确立吨煤各种负担比例,制定全区性的征地拆迁、塌陷、环保等补偿标准,既有利于地方政府遵照执行,也利于企业遵循规定进行生产。
 
    四、项目建设要兼顾地方和国家利益。国家在内蒙古境内开发建设的大项目,在合理利用资源、创造合理利润前提下,要考虑为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提供有效补偿。不仅在用人上面向社会,在税收、企业效益分配上也要为地方考虑,这样可以充分调动中央、地方的积极性,全力支持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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