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月20日政协内蒙古自治区第九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内蒙古自治区第九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一致赞同王占主席代表九届政协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
会议认为,自治区政协九届三次会议以来,在自治区党委的领导下,九届政协常务委员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共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把促进发展作为履行政协职能的第一要务,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庆祝自治区政协成立五十周年、学习贯彻全区政协工作会议精神为契机,充分调动广大委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努力探索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新形式、新方法,加大建设学习型组织力度,围绕实现我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编制“十一五”规划、构建和谐内蒙古、积极争取东部五盟市纳入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总体规划献计出力,进一步加强联谊交往和宣传工作,切实推进政协履行职能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进程,在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各个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促进我区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发展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会议同意《报告》提出的2006年工作总体思路和安排部署。九届政协常务委员会要认真贯彻内蒙古党委召开的全区政协工作会议精神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协工作的《决定》,积极争取党委的领导和政府的支持,切实加强与党政职能部门的联系,深入探索发挥政协委员和政协各参加单位作用的途径和方法,进一步提高专题调研、专题议政和提案工作的质量,从整体上提高履行职能的能力和水平,为推进自治区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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