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月20日政协内蒙古自治区第九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内蒙古自治区第九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一致赞同并高度评价杨晶同志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赞同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报告。
会议认为,“十五”时期特别是2005年,在自治区党委领导下,自治区政府团结带领全区各族人民,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同心协力,开拓奋进,推动自治区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全面完成了“十五”计划各项任务,实现了经济跨越式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内蒙古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会议指出,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十一五”时期和2006年的工作部署思路明确、任务具体、重点突出,既体现了积极进取的精神,又比较符合内蒙古的实际。
会议期间,委员们高度关注我区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围绕这些问题积极建言献策,提出了很多很有针对性的建议和意见。比如,如何进一步提高科技自主创新能力,提升我区经济的核心竞争力;如何进一步提高资源综合开发、有效有序利用水平,加快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如何进一步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力度,构建环境友好型社会;如何扎扎实实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着力解决农牧民生产生活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如何积极推动东部五盟市融入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加快我区东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步伐;如何进一步完善就业和社会保障机制,改善社会弱势群体的生产生活条件;如何加快发展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等等。希望自治区政府采取有力措施,切实解决好这些问题,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当前的大好形势。
会议认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十六届五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七届十一次全委会议精神,推动我区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向前发展,是全区各族各界人民群众面临的共同任务。全区各级政协组织和全体政协委员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自治区党委的领导下,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促进发展这个第一要务,牢牢把握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切实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三项主要职能,为圆满实现今年乃至“十一五”时期的各项任务,为推进我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加快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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