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36年(公元1947年)
4月23日 内蒙古人民代表会议在王爷庙街开幕。按日程,4月29日进行参议员选举,393名人民代表出席会议。30日宣布选举结果,121人当选为临时参议会参议员。
同 日 参议会选举内蒙古自治政府和内蒙古临时参议会领导成员。博彦满都任议长,吉雅泰任副议长,特古斯朝克图等9人为驻会参议员。
5月1日 举行内蒙古人民代表会议闭幕式暨内蒙古自治政府正副主席、政府委员,内蒙古临时参议会正副参议长,驻会参议员宣誓就职仪式。同日下午7时向全世界宣布:内蒙古自治政府和内蒙古临时参议会在兴安盟王爷庙街成立。
民国37年(公元1948年)
11月11~14日 内蒙古临时参议会驻会参议员和自治政府委员召开联席会议,讨论人民解放军解放全东北后内蒙古地区的形势以及如何进一步加强内蒙古地区的各项民主和生产建设问题,议定了撤销办公厅、参事厅、民族委员会,增设秘书长、工商部、农牧部、财经委员会、交通部、司法部、卫生部、人民法院,并调整各级政府组织机构和人员编制;健全自治政府委员会议,建立政务会议及各部、会、院、各盟、旗按月向上级作综合报告制度;修正与调整各级政府工作人员生活待遇;任命方知达等9人的职务问题。
民国38年(公元1949年1~9月)
1月17日 内蒙古政自政府秘书处、民政部与内蒙古临时参议会联合通知:今后纪念或庆祝场合各机关不必再挂国民党制定的青天白日满地红国旗,如必须悬旗时,可挂中国共产党旗和内蒙古自治政府旗。
1949年10~12月
10月9日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委员会议上,乌兰夫当选为全国政协常务委员会委员。
1950年
11月22日 绥远省人民政府委员会举行第7次会议,通过决定召开绥远省各界人民代表会议,时间为1951年3月初。
1951年
3月15~21日 绥远省第一届各界人代表会议在省会归绥(今呼和浩特)召开,350名代表出席会议。会议选举产生了绥远省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以下简称绥远省协商委员会),主席苏谦益,副主席杨植霖、姚喆、奎璧、孙兰峰,委员59人。秘书长李维中。
3月22日 绥远省协商委员会举行成立大会和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会上互推21人组成常务委员会。
4月5日 绥远省协商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一次会议,讨论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一次会议总结,安排省协商委员会当前工作,通过《关于省协商委员会及县旗常务委员会关系的规定》。
4月13日 绥远省协商委员会召开各族各界人士座谈会,198人参加,绥远省委苏谦益代书记、省人民政府杨植霖副主席、公安厅张如岗厅长分别就抗美援朝、镇压反革命问题作了报告。会上就开展镇压反革命运动问题进行座谈。
6月1日 绥远省协商委员会召集省抗美援朝分会、工青妇各团体负责人及各族各界人士举行抗美援朝座谈会,讨论如何响应:推行爱国公约、捐献大炮飞机、优待军烈属三大运动的号召,并作出具体的执行决议。
6月10日 绥远军政委员会、省人民政府委员会、省协商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举行扩大的联席会议,传达全国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秘书长会议、省市自治区协商委员会秘书长会议精神和中国人民抗美援朝总会开展三大运动计划,通过了省协商委员会向全省人民发出关于捐献飞机大炮,深入抗美援朝运动的号召书。
6月12日 绥远省协商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二次会议,通过《目前工作计划》;开展抗美援朝爱国运动;协助政府进行整风审干运动;进行土地改革的准备工作。并向政协全国委员会写出工作报告。
6月15日 绥远省协商委员会举行各族各界人士抗美援朝座谈会, 190余人参加会议。奎璧副主席主持会议,中国人民赴朝慰问团华北分团张明河团长作报告。座谈会决定各团体、各系统动员和组织广大群众开展三大运动。
7月1日 绥远省协商委员会邀集省垣(会)各族各界人士举行座谈,通过对《中国共产党三十年》一书的学习和讨论,进一步明确了历史的发展方向,密切了党和党外人士的关系。
7月14日 绥远省协商委员会发出《关于协助各地推行爱国公约、开展捐献、优属,继续加强抗美援朝运动的通知》。
7月 绥远省协商委员会召开各级协商机关专职干部会议,研究协商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的性质、关系和工作任务,以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改进工作的问题。
8月1日 绥远省协商委员会于建军节前后,组织省级机关20余人分5个组,赴归绥市4个市区和萨拉齐县麦达召(美岱召)村,慰问烈军属并检查优抚工作。
8月10日 绥远省协商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四次扩大会议,有67人参加会议。奎璧副主席主持会议,公安厅张如岗厅长、高级人民法院阮慕韩院长、清理积案委员会审查小组四位组长(党外3人,党内1人),分别报告了此次依据惩治反革命条例清理的110名反革命犯的态度、清理方法及审查过程中小组和个人体会。宣布了反革命分子犯罪的事实及判刑结果。法院将110人的判决简表发给大家,将全部案卷供大家审阅。经过讨论,反映良好,认为政府是实事求是、为人民负责的。
9月6~8日 绥远省协商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五次扩大会议(亦称第二次镇压反革命清理积案会议),有68人参加会议,对124名反革命案提出的判决意见进行了审查和讨论。
同 月 绥远省协商委员会向各级协商委员会、代表发出《协助政府动员群众作好生产救灾工作的号召》,要求立即行动起来,进行生产救灾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
10月25日 绥远省协商委员会协同省抗美援朝分会,邀集省市机关团体13个单位及各项爱国运动中涌现出来的劳动模范,举行了中国人民志愿军出国作战一周年庆祝大会。一年来,全省共捐献275.2亿元(指1948年12月1日发行,1955年5月10日停止流通的人民币),超额完成捐献购买战斗机六架的任务。
10月29日 绥远省协商委员会组织省市机关高级干部70余人,从即日起举行每周一次的有关土地改革问题的学习座谈会。
11月11日 绥远省协商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六次会议,决定于11月22~28日召开以土地改革为中心议题的省协商委员会第二次扩大会议。
11月21日 绥远军政委员会、省人政府委员会、省协商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举行联系会议,出席27人。讨论并修正通过《绥远省土地改革实施方案》。
11月22~28日 绥远省协商委员会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出席和列席共98人。苏谦益主席致开幕词。军政委员会主席傅作义讲话。副主席杨植霖致闭幕词。
12月1日 绥远军政委员会、省人民政府委员会、省协商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举行联席会议,讨论《绥远省蒙旗土地改革实施办法》。
12月27日 绥远军政委员会、省人民政府委员会、省协商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举行联席会议,通过杨植霖副主席作的《关于开展“三反”运动的报告》,并成立绥远省增产节约检查委员会。
同 月 绥远省协商委员会发出《号召全省人民继续深入地开展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运动的通知》。
△ 绥远省协商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举行扩大会议,通过关于取缔“圣母军”反动组织的决议。
1952年
1月9日 绥远省协商委员会发出号召,要求盟、市、行政区协商委员会、县旗常务委员会,通过各群众团体、各地代表,有计划、有步骤地协助政府推动“三反”运动的开展。
1月10日 绥远军政委员会、省人民政府委员会、省协商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举行联席会议,通过立即在全省范围内普遍开展“三反”运动的决定。
1月10日~2月23日 绥远省协商委员会邀请军政委员会委员、协商委员会委员、工商界代表7人组成土地改革视察组,前往归绥县一区脑包、奎素、乔家营等村视察土改工作。
1月11日 绥远省协商委员会将政协全国委员会《关于目前各界社会人士的思想改造的学习即以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为内容的通知》,转发各级协商委员会,常务委员会遵照办理。
3月15~17日 绥远省协商委员会举行第三次全体扩大会议,通过了《关于苏谦益主席所作绥远省1952年工作任务报告的决议》、《关于在全省全面进行“三反”和“五反”运动的决议》、《关于抗议美帝国主义进行细菌战争的决议》。
4月11日 绥远省人民政府委员会、省协商委员会常务委员会联合发出《绥远省第一届第二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代表名额分配与产生办法》。会议定于5月15日召开,会期7天。代表名额在第一次会议的345人的基础上,再增加113人,共458人。
4月20日 绥远省人民政府和省协商委员会联合派出三个检查组,分赴集宁、陕坝两专区和乌兰察布盟检查增加代表补选工作情况,就发现的问题作了及时纠正,并于6月9日发出通报。
5月初 绥远省人民政府委员会、省协商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举行联席会议。 (一)决定将原定5月15日召开的绥远省一届二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推迟举行。 (二)决定成立省协商委员会学习委员会,由23人组成,设主任1人,副主任4人,下设办公室。有57人参加学习。
5月10日 绥远省协商委员会召开“三反”运动交代关系座谈会。中共绥远省委统战部潘纪文部长作了总结发言,说明交代关系是“三反”运动不可缺少的内容,是“三反”运动的继续。
7月 绥远省协商委员会召开各级协商机关专职干部会议,研究明确了协商委员会、旗县常务委员会的性质和工作任务。
7月 绥远省协商委员会写出《关于1952年上半年处理代表和人民群众反映意见的总结》。上半年共收到来信270件。
8月1日 遵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中国人民抗美援朝总会的指示,省协商委员会即日起兼办绥远省抗美援朝分会的工作。
9月5~11日 绥远省第一届第二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召开,杨植霖副主席作《绥远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奎璧副主席作《财政收支情况报告》,孙兰峰副主席作《协商委员会会务工作报告》,乌兰夫主席作《绥远省今后任务和当前工作的报告》。会议选举乌兰夫为绥远省人民政府主席,苏谦益,杨植霖、奎璧、孙兰峰为副主席。
10月25日 绥远省协商委员会为纪念抗美援朝两周年,给中国人民志愿军、解放军在绥远的休养员、伤病员写慰问信。
1953年
1月6日 绥远省协商委员会召开贯彻《婚姻法》座谈会,各族各界代表人士90余人出席。
1月15日 绥远省协商委员会召集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民政厅、民委、军区政治部、各人民团体派员开会,商讨组织优抚工作检查组,于春节前分赴卓资县、托克托县、四子王旗检查优抚工作和慰问烈军属事宜。
1月上半月 绥远省协商委员会发出通知,建议各县、旗常务委员会今后不应再召开政府行政会议和常务委员会的联席会议,而应分别召开,必要时可互请列席。
1月上半月 绥远省协商委员会编印并分发中国人民志愿军英雄事迹小册子《人民功臣》3,000册,为继续深入抗美援朝思想教育的宣传资料《抗美援朝战争宣传提纲》、《爱国检查日》、《拥军优属年画》等4,000份。分发自朝鲜前线寄回的慰劳信1,040封。
1月上半月 中国人民抗美援朝总会规定,绥远省今后每月应发动群众给前线写慰问信4,000封,逢年节加倍为8,000封。绥远省协商委员会将此名额分配各地。
1月28日 绥远省协商委员会召开各学习组联席会议,座谈《人民日报》元旦社论:《迎接1953年的伟大任务》;学习《婚姻法》。
2月2~6日 绥远省协商委员会举行第五次全体会议。主要议题是协助政府开展贯彻《婚姻法》运动,审查省人民政府1952年9~12月工作报告和1953年工作任务要点,并通过相应的决议。出席列席共83人。收到代表提案144件。
2月下旬 绥远省协商委员会吸收工商界21位代表人士成立了工商组。
3月5日 绥远省协商委员会配合蒙绥军区后勤部、省人民政府、归绥市接收志愿军伤病员150人。组织机关干部千余人到火车站欢迎。会同民政厅组织各机关、人民团体首长和代表到军区后勤部分科医院慰问志愿军伤病员。举办慰问伤病员晚会,购买慰问书籍450册,分发给分科医院、包头疗养院、萨县小巴拉盖疗养院的伤病员。
3月11日 绥远省协商委员会召开悼念斯大林的座谈会,各族各界代表人士47人参加座谈会。
4月11日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出《关于内蒙古自治区选举委员会成立的通知》。经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批准,任命王再天为选举委员会主席,委员有王铎等20人。
4月18日 绥远省协商委员会召开时事座谈会,座谈周恩来总理关于朝鲜停战谈判的声明。
4月24~29日 绥远省协商委员会派员赴萨拉齐县、包头县检查,研究两县常务委员会的会务工作。
4月28日 绥远省协商委员会于4月3日、4日、8日、11日学习座谈会,讨论如何解决旗县并存问题,并将这些意见连同关于回民就业问题,转业的意见一并提供省人民政府参考。
5月15日 绥远省协商委员会将工商组成立后的工作情况写报告送政协全国委员会;将工商组第二次会议反映的96条意见转有关单位参考处理。
5月18日 绥远省协商委员会派员参加省工商联第三次常委会议。
6月1日 绥远省人民政府委员会、省协商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省选举委员会举行联席会议,讨论《绥远省关于执行中央选举法的几项补充规定》。
6月2~14日 绥远省人民政府召开绥远省选举工作会议。中共中央蒙绥分局苏谦益副书记讲话,奎璧副主席作总结报告。
6月16日 绥远省协商委员会将省抗美援朝分会的工作,全部移交中苏友好协会绥远省分会承办。
6月16日、17日 绥远省协商委员会召开各级协商机关专职干部会议。包头县等10个单位作了重点汇报。孙兰峰副主席出席并讲话。鲁志浩副秘书长作总结发言。
6月28日 绥远省协商委员会组织刘庸笙处长等11人,前往归绥县南店乡参加选举大会。
7月11日 绥远省协商委员会各学习组召开座谈会。座谈朝鲜停战谈判及英美矛盾的发展对国际形势的影响等问题。
7月28日 绥远省协商委员会各学习组,学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文化教育政策部分。
7月29日 绥远省协商委员会邀请教育厅秦丰川厅长和文化局刘启焕局长,结合本省情况向各学习组作有关教育、文化工作方针政策的报告。
8月8日 绥远省协商委员会召开庆祝朝鲜停战协定签字座谈会。
8月12日 绥远省学习委员会各学习组学习《联共(布)党史》有关经济建设问题。中共中央蒙绥分局宣传部王文达部长作动员报告。省协商委员会各学习组成员听了报告。
8月25日 绥远省协商委员会工商组召开第4次会议,中共中央蒙绥分局统战部鲁志浩副部长作《关于整顿劳动纪律及反偷税漏税》的发言。
9月17日 绥远省协商委员会召开以普选为中心内容的座谈会。驻归绥市省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代表12人参加座谈会。
9月23日 绥远省协商委员会召开全体干部会议,提出两项措施,要求到年底节约1545亿元(指1948年12月1日发行的人民币)。
10月7日 绥远省协商委员会和省人民政府委员会举行联席会议,听取并讨论杨植霖副主席关于加紧进行增产节约的报告,通过了《号召各族各界人民、各级人民政府、机关团体,加紧进行增产节约超额完成国家计划的决议》。
10月9日 绥远省协商委员会向各级协商机关发出通知,响应政府关于增产节约的号召,协助政府推动工商业界即将展开的反偷税漏税和自查补报工作。
10月31日 绥远省协商委员会召开各族各界上层人士参加的座谈会。就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和绥远省人民政府实行合署办公问题进行讨论。
11月7日 绥远省协商委员会驻归绥市委员列席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委员会、绥远省人民政府委员会联席会议,听取乌兰夫主席、杨植霖副主席关于“国家过渡时期总路线、总任务和粮食政策问题”的报告。
11月17日 绥远省协商委员会举行第六次全体会议,中心议题是讨论粮食政策问题,大家表示拥护实行粮食统购统销政策。
11月20日 绥远省协商委员会召开中医师座谈会,听取意见,将所提意见转人民政府处理。
同 日 绥远省协商委员会召开满族人士座谈会,将要求解决生活困难和就业问题的意见转送有关部门处理。
1954年
1月11~17日 绥远省第一届第三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在归绥举行。出席代表共463名。乌兰夫主席致开幕词。华北行政委员会副主任张苏讲话。绥远省人民政府副主席杨植霖作《关于政府四年来的工作报告》。绥远省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副主席孙兰峰作《一年来会务工作报告》。中共中央蒙绥分局苏谦益副书记作《关于绥远、内蒙古合并的建议的说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绥远省人民政府主席乌兰夫作《关于贯彻国家过渡时期总路线总任务的传达报告和蒙绥地区今年工作方针任务的报告》。内蒙古、绥远公债推销委员会王逸伦副主任作《关于发行国家经济建设公债的发言》。会议通过《关于中共中央蒙绥分局建议绥远、内蒙古合并,撤销绥远省建制案的决议》,《关于贯彻国家过渡时期总路线总任务及蒙绥地区1954年工作方针任务的决议》,《关于拥护和推销1954年国家经济建设公债的决议》,《关于绥远省人民政府四年来工作总结报告的决议》,《关于绥远省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一年来会务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提案审查工作报告及审查意见的决议》,通过《向毛泽东主席致敬电文》,《向周恩来总理致敬电文》。绥远省人民政府苏谦益副主席致闭幕词。
1月28日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第204次政务会议一致同意绥远省第一届第三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决议,将绥远省划归内蒙古自治区,撤销绥远省建制,撤销绥远军政委员会和绥远省人民政府,并将报请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正式批准。
2月28日 《人民日报》发表社论,题为《中国历史上解决民族问题的重大措施》。《内蒙古日报》和《绥远日报》联合版发表社论,题为《拥护绥远、内蒙古合并,为进一步加强民族团结和生产建设而奋斗!》。
3月5日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委员会,绥远省人民政府委员会、绥远军政委员会、绥远省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举行联席扩大会议,一致通过3月6日正式撤销绥远省建制,撤销绥远省人民政府、绥远军政委员会、绥远省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由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邀请各族各界人民团体有关代表人士,成立内蒙古自治区协商委员会筹备委员会。
同 日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绥远省人民政府联合发出《关于绥远、内蒙古合并,撤销绥远省建制,统由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的命令》。
3月6日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绥远省人民政府联合发出《关于执行撤销绥远省建制的有关问题的通知》。绥远省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正式宣布撤销。
同 日 在内蒙古临时参议会和绥远省协商委员会的基础上,成立了内蒙古自治区协商委员会筹备委员会。杨植霖任主任,王再天、孙兰峰、吉雅泰任副主任,鲁志浩任秘书长。
内蒙古自治区协商委员会筹备委员会秘书处编制21人。其中干部15人,工勤人员6人。 (后半年精简为17人,其中干部13人)。
4月中旬~5月底 自治区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初稿讨论委员会,组织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各族各界代表人士68人,学习和讨论宪法草案初稿,提出126个问题和266条修改意见,报送自治区和国家宪法草案初稿讨论委员会参考。
6月2日 自治区协商委员会筹委会向各级协商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转发政协全国委员会、政务院联合通知,在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之后,各级协商机构暂时保留。
6月间 自治区协商委员会筹备委员会参加自治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筹备工作,并对自治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名单进行协商。
9月中旬 自治区协商委员会筹备委员会召开各级协商机关专职干部工作会议,根据上级指示精神,讨论明确了协商机关的性质和任务,工作范围、对象以及当前工作。
1955年
1月 自治区协商委员会筹委会和呼和浩特市协商委员会联合召开各族各界人士反对美蒋条约,拥护周恩来外长声明的群众大会。
2月12日 自治区协商委员会筹委会召开第九次会议,协商通过政协内蒙古自治区第一届委员会委员名单和政协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常务委员选举投票办法草案。
2月22~26日 自治区政协一届一次会议和一届一次常委会议在呼和浩特召开。会议通过《关于拥护政协第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宣言的决议》,通过政协1955年工作计划大纲。26日,会议选举杨植霖为政协内蒙古自治区第一届委员会主席,吉雅泰、孙兰峰、特木尔巴根、陈炳谦为副主席,鲁志浩为秘书长,27人为常务委员。
同 月 自治区政协委员会、中国人民保卫世界和平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总分会举行联席扩大会议,号召和推动内蒙古人民展开反对使用原子武器的签名运动。
3月5日 自治区政协向中共盟市行政区委员会、盟市行政区人民政府、盟市协商委员会发函,附送一届一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建立政协内蒙古自治区各级地方委员会的方案》,《方案》要求6月底以前建立各地方委员会。
3月14日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印章正式启用。
同 月 自治区政协常务委员会、自治区人民政府委员会举行联席会议,讨论修改《兵役法草案》。
4月 自治区政协常务委员会、自治区人民政府委员会举行联席会议,对开展粮食节约运动和实行城市以人定量的粮食供应办法进行协商。
6月中旬 自治区政协邀请自治区和呼和浩特市政协委员及各族各界代表人士120余人,就中共中央内蒙古分局提出的“关于国家目前是否应该实行大赦、特赦问题”进行协商讨论。
12月 自治区政协召开喇嘛座谈会,征询对民族和宗教政策贯彻执行情况的意见。
12月中旬和下旬 自治区政协常务委员会,自治区人民政府委员会两次举行联席会议,协商讨论组织自治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分赴各地视察工作的有关问题。
1956年
2月20~24日 自治区政协一届二次会议及一届十三次常委会议在呼和浩特举行。
3月2日 自治区政协召开主席办公会议,研究讨论《政协内蒙古自治区第一届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总结》,决定组织各族各界人士讨论《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草案)以及《汉字简化方案》和《汉语拼音方案》草案。
3月6日 自治区政协召开一届十四次常委会议,就增选、补选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委员会副主席、委员名单,补选出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名单进行协商。
3月10日 自治区政协和自治区工商业者联合会,联合邀请出席自治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工商界代表,座谈资本主义工商业在实行公私合营和合作化后存在的问题,汇集反映意见转送党政有关部门参考。
3月19日 自治区政协邀请在呼和浩特市委员、民主人士等700余人,就《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草案)和《自治区农牧业十二年规划》(草案)进行讨论,广泛征求意见后送有关方面参考。
4月28日 自治区政协草拟《关于组织各界民主人士、工商业者和宗教界人士进行政治学习和理论学习的规划》初稿。
5月16日 自治区政协学习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讨论如何执行学习规划,决定建立办公会议制度,成立《学习委员会组织简则》起草小组。
5月18日 自治区政协召开一届十六次常委扩大会议,就中国处理释放一部分蒋介石集团和伪满战争罪犯和其他反革命罪犯问题进行协商。
5月中旬 自治区政协邀请达斡尔族60余人,座谈创立达斡尔族新文字问题,并汇集意见送自治区人民委员会参考。
5月中旬 自治区政协组织宗教界人士,传达彭真副委员长在中国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会议上所作的报告,加强宗教政策和爱国主义教育。
5月21日 自治区政协向各级政协印发《关于组织各界民主人士、工商业者和宗教界人士进行政治学习和理论学习的规划》,并将学习规划和学习委员会名单 报送政协全国委员会。
5月24日 自治区政协接待越南人民民主共和国民族访问团。
5月30日 自治区人民委员会、自治区政协常务委员会联合召开人民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工作会议,讨论出席全国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全国政协第二届委员会的委员以及自治区人大、政协1956年上半年视察工作计划。
6月10~22日 自治区政协同呼和浩特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呼和浩特市集体视察,并提出《视察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意见》。
6月10~25日 自治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集宁和丰镇的各项工作,并形成《平地泉行政区视察组工作报告》。
6月23日~7月5日 自治区政协组织各界人士参观团33人赴京参观。
7月~8月 自治区政协先后邀请原绥远起义高级军政人员、各界爱国民主人士和现在台湾的国民党军政人员家属举行座谈,讲解政策,沟通思想,动员大家为和平解放台湾贡献力量。
8月中旬 自治区政协邀请各族各界民主人士和六个民主党派的成员30余人,座谈中共中央提出的共产党和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并就自治区统一战线工作征询意见。
9月12日 自治区政协邀请内蒙古师范学院新近从北京、沈阳、上海等地聘请的高级知识分子和从蒙古人民共和国留学归来的学生进行座谈,对自治区各项建设和知识分子工作提出意见。
9月13日 自治区政协举行400多人参加的报告会,请自治区党委书记处书记、政协主席杨植霖作关于中共第八次代表大会情况的报告。
10月4日 自治区政协向政协全国委员会报告新建政协的单位。自治区原有地方政协26个,后又建议19个旗县建立政协,其中有15个已正式建立,地方政协已达41个。
10月22日~11月2日 自治区政协对呼和浩特市政协的工作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通报各地参考。
10月 自治区政协召开主席办公会议,通过《关于加强领导各工作组开展工作的意见》。
11月3日 自治区政协召开一届二十次常委会议,就中国政府反对英、法、以侵略埃及和坚决支援埃及人民正义斗争的声明进行了讨论。
11月12日 自治区政协邀请在呼和浩特市委员和各族各界人士1,300余人,隆重举行孙中山诞辰90周年纪念大会。
11月17日~12月19日 自治区政协学习委员会举办伊斯兰教阿訇学习会。
12月5日 自治区政协常务委员列席自治区人民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听取乌兰夫主席关于当前国际形势和有关埃及问题、匈牙利、波兰事件等问题的报告。
12月14日 自治区政协召开一届二十一次常委扩大会议,协商讨论《自治区公私合营企业工资改革方案》(草案)和《解决各类高级知识分子政治、生活待遇问题若干规定》(草案)。